各客戶單位及同仁:
根據惠州市地方稅務局2016年2月24日下發新修訂的《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》(粵人社規【2015】8號)文件通知如下:
自2016年3月1日起,用人單位費率由0.5%調整為0.8%, 個人費率由0.5%調整為0.2%。政策執行期到2020年底。
附:2016年3月1日調整前社?;鶖祵φ毡?/p>
2016年3月1日調整后社?;鶖祵φ毡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