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1日起 蘭州市將下調企業單位生育保險費率。
11月27日,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,該局近日下發的《關于調整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》中明確,從明年1月1日起,蘭州市生育保險相關政策將進行調整。企業及其他單位的繳費比例由0.7%調整為0.5%,公務員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繳費比例不變。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15天產假津貼。通過此次費率下調,預計明年起可以為企業單位減輕負擔3300多萬元。